蠡湖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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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上午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
于2023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嘉斌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徐雁清先生委托黄正权先
生代为出席并投票,张嘉斌先生、林庆民先生、郑旭晖先生、刘大进先生、黄正权
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企业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业务/技术/其他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其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
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
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推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案待
本次激励计划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提交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案待
本次激励计划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提交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落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形的处理等各项内容,公司制定了《无锡蠡
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案待
本次激励计划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提交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
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
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议案待
本次激励计划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提交公司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定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2 时 30 分在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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