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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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议案并对所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其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方华先生、叶伟飞先生、曾庆文先生、张成旺先生担
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
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其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陈慧芹女士、毛宇丰先生、胡永健先生担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的薪酬真实、准确。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公司合规进行投资产
品选择和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及自有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建设,不会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魅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
     胡永健
   ______________
     毛宇丰
   ______________
     朱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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