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郴电国际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南
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周浪波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其教
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及任职资格均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职责要求,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周浪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