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
真审阅了相关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审阅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吴培祥先生、周文斌先生的个人履历等
相关资料,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经审阅顾伟驷先生、高江伟先生、滕盼盼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
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伟驷先生、高江伟先生、滕盼盼女士具有《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上市公
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顾伟驷先生、高
江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滕盼盼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滕盼盼女士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了书面承诺,承
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我们同意提名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吴培祥先生、周文斌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伟驷先生、高江伟先生、滕盼盼女士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委员签署:
顾伟驷 陈宜文 叶显根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