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股份: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
    期间(每日 9:00—16: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陈智敏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
智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0
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独立董事陈智敏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陈智敏:女,1960年4月出生,杭州市民建常委,硕士研究生。
浙江天健东方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
会常务理事及省造价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外部董事、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泰格医疗公司监事、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智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
害关系。
     (四)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陈智敏女士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9
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征集人陈智敏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可以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
善公司、股东和核心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
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2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3年10月20日至自2023年10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凤凰湖大道518号公司
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
告刊登于2023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10月13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7日期间(每日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通过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
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
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
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
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
送达以下地址: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凤凰湖大道518号2102
  收件人:陈智敏
  电话:0573-88187877
  传真:0573-88187776
  邮政编码:314500
  邮箱:2007chenzm@163.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字样。
  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
日。未在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
后果;未按要求制作和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
律后果。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形,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
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
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
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
下办法处理: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并打“√”,选择一
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陈智敏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
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公告中确
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
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桐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
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
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并在相应栏内标注“√”,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桐昆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