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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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3-086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南京寒锐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于<南京寒锐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于<南京寒锐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的议案》
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
                          获授限制性     占本计划授出     占草案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限制性股票总     告时总股
                            股)       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77 人)
             预留            33.10     11.23%    0.11%
             合计            294.77    100.00%   0.9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20%。
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完成对激励对象的授予。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
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授出,则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
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
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或
  售期       2023 年净利润值不低于 28,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
  售期       2023 年、2024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 59,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或
  售期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 94,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
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
  售期     2023 年、2024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 59,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或
  售期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 94,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
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 级、A 级、B 级、C 级和 D 级五个档次,根据激励对
象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结果         S级       A级     B 级别    C 级别   D 级别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100%     0%      0%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数量=
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人调整为 82 人,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66.90 万股调整为 261.67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
不变,仍为 33.10 万股。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日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安排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出具了《南京寒锐
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65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止,公司收到 82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股本溢价)。截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312,233,839.00
元,股本为 312,233,839.00 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8 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六、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7,004,233     11.95   2,616,700   39,620,933     12.6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72,612,906    88.05      0        272,612,906    87.31
     合计         309,617,139   100.00   2,616,700   312,233,839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09,617,139 股增加
 至 312,233,839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新股本
    九、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一、备查文件
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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