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
体监事。根据《公司法》、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就公司 2023 年 9 月
解相关政策要求及实际情况,基于我们客观、独立的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一、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 1,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
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