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3-068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44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670,000 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15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为 206,67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份数量 48,755,17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59%。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914,82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41%。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除前述限售股上市流通导致股本结构变动外,自首次公开发行至今,公司股
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
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5,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1,67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 25.00%。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5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为 134,460,19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5.0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陶牧、龚良昀、沈剑峰、
余方标、秦志军,以上相关股东在《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
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并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此外,龚良昀、沈剑峰、余方标、秦志军还承诺:
本人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通过转让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
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股东名称
(股) (股) (%)
陶牧 7,039,808 7,039,808 3.41
龚良昀 4,500,000 4,500,000 2.18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沈剑峰 3,300,000 3,300,000 1.60
发行的股份
余方标 3,000,000 3,000,000 1.45
秦志军 2,700,000 2,700,000 1.31
合计 20,539,808 20,539,808 9.94
注:龚良昀持有的 4,500,000 股中的 4,500,000 股存在股权质押情形,该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
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本次增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55,000,000 75.00 -20,539,808 134,460,192 65.06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55,000,000 75.00 -20,539,808 134,460,192 65.0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670,000 25.00 20,539,808 72,209,808 34.94
三、总股本 206,670,000 100.00 - 206,670,000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9 月 19 日作为股
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
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
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