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博敏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及持续
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博
敏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博敏电子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二、本次解禁限售股的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
(证监许可[2022]2134 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53,303,629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
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股份登记及限售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 127,011,007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3 年 4 月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27,011,007 —
三、本次限售股份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股利、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泰康资产悦泰增
享资产管理产品、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3
家主体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7,011,007 股,均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6 日,因法定假期原因,顺延至
假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10 月 9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数量 股本比例 通数量 股数量
合计 127,011,007 19.91% 127,011,007 0
注:上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 638,023,104 股计算,若出现合计比例与各分
项比例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7,011,007 -127,011,007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11,012,097 127,011,007 638,023,104
股份总额 638,023,104 0 638,023,104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
博敏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卢长城 彭良松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