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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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龙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
基础上,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
申报会计师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
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公司本次
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项目的申报会
计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庆文、耿成轩、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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