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3-026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碧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
(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
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思
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
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
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