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6 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锋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
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
发行工作,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上述延
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
持不变。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分别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其中除第 7、8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内
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
发行工作,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为自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