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7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低价为 5.5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7,279,013.2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
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2 元/股(含),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丽尚国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股份 1,28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购买的最高价为 5.61 元/股,
最低价为 5.51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7,132,54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低价为 5.5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7,279,013.2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