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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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3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78,796,704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7 号)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30 万股,并于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10,12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59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 75%。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
为 36 个月,包括朱袁正等 28 名股东。上述股东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因利润分配及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
变化。2021 年 5 月 6 日披露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01,2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4 股,
本次送股 40,480,000 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141,680,000 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实施完成。本次限售股股份数量由 28,716,000 股变更至 40,202,4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股的价格授予 136 名激励对象 1,141,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41,680,000 股增加至 142,821,000 股。
本次限售股股份数量不变。
总股本 142,82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57,128,400
股,本次送股后公司股本增加至 199,949,400 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4 月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价格为 110.00 元/股,发行股份数
量为 12,890,909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至 212,840,309 股。本次限售
股股份数量不变。
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2 日披露
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2 年
性股票。公司股本由 212,840,309 股增加至 213,018,309 股。本次限售股股份数量
不变。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1.40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213,004,309
股。本次限售股股份数量不变。
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13,004,3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
增 85,201,724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98,206,033 股。本次限售股股份数量由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得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1,96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298,204,073
股。本次限售股股份数量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98,204,073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6.88%,其中:本次上市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为 26.42%。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王成宏、顾朋朋、吴国强、李宗清、王永刚、陆虹、肖东戈共计 10 人)关于本次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朱久桃、徐振彦、杲永亮、李春香、杨茜、季康康、刘晶晶、吕万雄、程月东、
前海利信共计 17 名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永刚、陆虹、肖东戈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
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
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
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东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及其一致行动人(叶鹏、戴锁庆、周
洞濂、王成宏、顾朋朋、吴国强、李宗清、王永刚、陆虹、肖东戈共计 10 人)承
诺: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如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
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
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本人减持公
司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办理。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
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达晨创投、上海贝岭、国联创投和金
浦新投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以上做出相关承诺的股东中,吴国强已于 2022 年 8 月从公司离职,2022 年 9
月其与朱袁正协商一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国强亦严格
履行了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认为:
规的要求;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78,796,704 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深圳前海利信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79,313,444            26.60%       78,796,704       516,74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78,796,70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0,153,304             -78,796,704        1,356,6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8,050,769             78,796,704       296,847,473
股份合计                     298,204,073                      0       298,204,073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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