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和 2023 年 9 月 14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四) 会议由董事长项小龙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转让所持类金融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聚焦公路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本公司拟将所持合肥市皖通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小贷”)10%的股权、所持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安金融”)6.6225%的股份、所持安徽新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资本”)6.6225%的股权(以上 3 家公司简称“标的公司”)
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控股股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交控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控资本”)(以上转让简称“本次交易”),以实现类金融业务的剥离。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对皖通小贷的评估报告(沃
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 0942 号)和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对新安金融和新安资本的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3 第 207-1 号、
第 207-2 号)),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所持有皖通小贷 10%股权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新安资本 6.6225%股权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1,090 万元,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本次
转让对价的依据,转让价格与上述标的公司股权评估结果一致(已经安徽交控集
团核准)。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与本次转让有关的所有文
件。
独立董事已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项小龙、杨晓光、陶文胜、陈季平回避表
决。
)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关于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子公司
转让所持类金融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本公司主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