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52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 年 9 月 20 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39.20 万股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0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主要内容如下:
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1,551.2680 万股的 2.54%。其中,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739.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34%,约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2.17%;预留授予 62.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7.83%。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在授予日后 12 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
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黄奕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确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7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王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为: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单位: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公告日公司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额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王 涛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0 3.74% 0.10%
徐 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0,000 3.74% 0.10%
黄宁泉 财务总监 100,000 1.25% 0.0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共 265 人) 6,692,000 83.44% 2.12%
预留部分 628,000 7.83% 0.20%
合计 8,020,000 100.00% 2.54%
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议案已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拟授予激励对象中,9 名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资格。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 9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
励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77 人调整为 268 人,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0.70 万股调整为 739.2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不作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由 813.50 万股调整为 802.00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未作任何调整。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核,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除 9 名自愿放弃资格的激励对象外,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符合授予条件;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26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73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0 日。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
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 2023 年-2025 年将按
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
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6,674.98 万元,
则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性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股票数量(万股)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
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事项合法、有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
满足,公司可依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