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见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声智能”、
“发行人”、
“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
择权已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实施完毕。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国泰君安
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
(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开源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开源证
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0.30 元/股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90.5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
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视声智能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
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
股份数量限额(190.50 万股)。
截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
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190.50 万股,与本次初始发行时超额配
售股数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的情形。本次购买
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19,481,873.88 元,最高价格为 10.30 元/股,最低价格为 10.05 元/股,
加权平均价格为 10.23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
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签署《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
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股数 非延期交付股 延期交付 限售期安
序号 名称
(股) 数(股) 股数(股) 排
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利 1 号专项基金”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沃瑞澜能源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2,540,000 635,000 1,905,000 -
开源证券应于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
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
过户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 年 9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45495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1,905,000
五、 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
事会办理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将发行底价从 10.72 元/股下调至 3.01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调整属于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联合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开源证
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开源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
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
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亮 阎星伯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