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8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于 2022 年回购的剩余股份数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
上述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6,360,441 股,从而导致公司注册资
本减少 6,360,44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
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
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
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