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3-4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或”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
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的相关意见,北京市君
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书,详情可参
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6)。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
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及《关于 2021 年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2021-08)。
为 4.41 元/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
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关
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13)。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
司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4.41 元/股调整
为 4.23 元/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授
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向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500 万份,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0.28%,行权价格为 4.43 元/股。
格为 4.43 元/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
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2-03)。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
董事会决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分别调整为 4.05 元
/股和 4.25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2-54)。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实施工作。鉴于内外部市场
环境发生变化,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已不具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法继续
实施。
为充分保护激励对象、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
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并征询激励对象意见,公司拟提前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拟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000 万份。同时一并终止与
之配套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
手续。
三、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计不会对
公司当期净损益产生影响,具体金额应当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式终止后标准的
会计核算为准。本次提前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影响激励对象队伍的勤勉
尽职。
四、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一并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股权激励决
议公告三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再审议和披露新的股权激励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
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
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股东及
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
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发表如下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终止已履
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就本次终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