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月9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全部股份478,871股。本次回购股份注
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53,254,000元减少至452,775,129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第三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
和2019年12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
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49)以及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6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成交的最高价为16.6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6.01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09,361.2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本次回购期限自本董事会决议之日提前届满,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553,8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股,使用资金总额 9,001.06 万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资金使用已达到回
购股份方案规定的最低限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6)。
三、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8)。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为 2021年1月8日。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为180人、授予价格8.42元/股、授予数量为
(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登记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四、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预留权益失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为478,871股,自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0年11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12个月未
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
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未将回购账户剩余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的478,871股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五、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453,254,000股减少至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更后
注销股数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无限售条
件股份
有限售条 1,969,871 0.43 -478,871 1,491,000 0.33
件股份
股份总数 453,254,000 100 -478,871 452,775,129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
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未
来发展和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并
同意将该事项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