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指引及《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李俊先生、王凤荣女士、王锐先生、翟月玲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历,
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能够胜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要求,具备独立董
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
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
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凤荣、翟月玲、杜士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