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 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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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中铁装配   公告编号:2023-031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一、关联交易概述
销)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签署《关于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股转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根据上述协议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孙志强先生签订
《债权转让协议》。孙志强先生拟受让公司在新疆地区部分应收账款,受让对价
为 79,924,315.55 元。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关联董事孙志强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
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孙志强
  身份证号:11022519590613****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
  孙志强先生持有公司 75,297,39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0.62%,系公司持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孙志强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债权为根据《股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符合条件的
公司在新疆地区部分应收账款债权,合计 79,924,315.55 元。该标的债权不存在
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重大诉讼、仲裁、查封、冻结
等事项导致公司对标的资产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孙志强
  (二)承诺与保证
付款,由受让方承担所有风险,受让方对转让方放弃追索权。
  (三)债权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 79,924,315.55 元。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
总额的 50%,2024 年 3 月 31 日前付清剩余款项。上述款项可由受让方自行支付
或指定第三方代为支付。双方确认,上述款项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计息,若受
让方未按前述时间支付,且延期支付在 90 天内的,受让方按一年期 LPR 利率承
担利息;若受让方延期支付超过 90 天的,则受让方在按前述条款支付利息的基
础上,自第 91 天起另按 2 倍 LPR 利率承担罚息。
方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收回上述应收账款或实现债权的,转让方需立即通知受让方,
并在转让协议生效后抵作受让方应支付的债权转让价款。如受让方已付清债权转
让价款,则转让方在收到原债务人相关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受让方。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至本协议项
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股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约定,转让应收账款对价 79,924,315.55
元,定价公允。
  六、履约能力分析
  孙志强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转让的债权为公司在新疆地区部分应收账款,回收成本较高、风
险较大。根据《股转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孙志强先生同意受让该部
分债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债权转让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金额为 0 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均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
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的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
生不良影响。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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