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2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议案》
,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在 2023 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
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
期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详细情况见 2023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为满足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战略发展及实际
业务需求,公司同意增加 2023 年度对江西宇轩担保额度预计 1,000 万元,增加
后公司 2023 年度对江西宇轩总担保额度预计 6,000 万元。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增加的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
细情况见 2023 年 6 月 3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轩”)的全资
子公司江西宇轩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担保,即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68 万元;深圳宇轩其他股东李作华及其配
偶何君均按照全额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宇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子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李作华及其配偶何君(全额担保)
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展期的,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
项下的借款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
期间为债权人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
函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依法或依约要求
债务人提前交存保证金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
为 49,944.36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3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