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3-110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票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国籍 划授予总数
股票数量(股) 本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副总
许宁 中国 134,700 6.48% 0.02%
经理
副总经理、
陈仕江 中国 89,800 4.32% 0.01%
董事会秘书
王红艳 财务总监 中国 89,800 4.32% 0.01%
中层管理人
陈立人 中国台湾 23,500 1.13% 0.003%
员
核心技术
陈世杰 (业务)人 中国台湾 7,400 0.36% 0.001%
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8
人
合计 2,079,500 100.00% 0.2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0%。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激励对象
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
除限售期 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
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解除限售期 41.68%;
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解除限售期 77.10%;
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解除限售期 112.52%。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依据当期业绩完成率(R),对应的公司层面系数如下:
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 100%>R≥90
R≥100% 90%>R≥80% 80%>R≥70% R<70%
R %
公司层面系数 1.0 0.9 0.8 0.7 0
注:1、当期业绩完成率(R)指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
公司业绩考核完成率达到 70%及以上的,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公司层面系数×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业绩考核完
成率低于 70%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公司现
行的绩效考核制度,目前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共有S\A\B\C\D共五档,相对
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对应档级 S A B C D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系数×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B”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解除限售当
期激励股份;如果为“C”及以下,则其对应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本计
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5 名调整为 243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 207.95 万股。
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向符合条件的 2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7.95 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
在本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
部放弃认购,公司取消该等原激励对象拟获授的 1.79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为 241 人,实际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为 2,061,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7%。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际授予并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其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一并审议。计划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律师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
进行了审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对
公司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4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07.9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426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 241 名股
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 2,061,600 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 22,945,608.00 元,其中
新增股本人民币 2,061,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884,008 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限制性股票(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2,906,352 35.65% 2,061,600 274,967,952 35.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2,667,930 64.35% - 492,667,930 64.18%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492,667,930 64.35% - 492,667,930 64.18%
总股本 765,574,282 100.00% 2,061,600 767,635,882 100.00%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765,574,282
股变更为 767,635,882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七、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最新股本 767,635,882 股全面摊薄计算,2022
年度每股收益为 0.475 元。
八、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卖出公
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内均
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О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