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首创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首创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
关文件并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的独立意见
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毕劲松先生、王
洪亮先生、何峰先生、唐洪广先生、方杰先生、付家伟先生、
史彬先生和伏劲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和证券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证券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况。
人资格、审议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标准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行业最新薪酬实践及国资监管要求,公司核定了高
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标准,核定方案符合公司对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导向、行业特点和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叶林、王锡锌、张健华、荣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