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想科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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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 9:15-9:25,
间为:2023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合的方式。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2,40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51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2,409,6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5.51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90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7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90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7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52,40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512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9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750%。
  魏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2,409,600,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5120%股。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9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750%。
  易明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2,409,600,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5120%股。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9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750%。
  王礼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2,409,600,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5120%股。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9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750%。
  王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52,40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512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9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750%。
  何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2,40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512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9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750%。
  何熙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2,40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512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9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750%。
  刘光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52,40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512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9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750%。
  刘广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2,40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512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900,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750%。
  周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小龙律师、牛
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认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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