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开。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8,601,931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347,920,00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0347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81,9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参 加 现 场 投票 及 网 络投 票 的 中 小投 资 者 共 3 人 , 代表 有 表 决权 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
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8,601,93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00 %;
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81,93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委派王祎凡律师、沈中冕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