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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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6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 920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栋良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谭良谋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65.5 万股调整为 91.7 万股、
授予价格由 10.59 元/股调整为 7.21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107)。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
以 2023 年 9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7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21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授予日)》。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
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依据公
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相应调整,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
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840.7 万股,将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
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7.21 元/股。前述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有三人主动离职,其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8.41 万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 7.21
元/股(调整后)。该回购注销事宜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11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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