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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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5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以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
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
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
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228,151,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5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
根据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数量由 65.5 万股调整为 91.7 万股、授予价格由 10.59 元/股调整为 7.21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10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以 2023 年 9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授
予 91.7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21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
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公司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使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对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40.7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21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案》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
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
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
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有许若超、宋泽雨、张维强 3 人主动离职,其已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的条件,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 18.41 万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 7.21 元/股(调整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11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公司定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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