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7 页
天健审〔2023〕9186 号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镇洋发展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镇洋发展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镇洋发展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镇洋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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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镇洋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镇洋发展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杭州
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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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7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526.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99 元,共计募集
资金 39,090.7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735.8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7,354.89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第一保荐机构承销保荐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592.1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35,762.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11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3 年 6 月 30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分行
合 计 37,354.89 36.05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1,592.14 万元,系上网发行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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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第一保荐机构承销保荐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 36,188.31 万元,已超出承诺的投资金额
的发行手续费等 9.59 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不涉及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
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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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762.7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188.3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2021 年:3,315.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2022 年:23,365.1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额与 可使用状态日
序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期(或截止日项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目 目 金额 金额 目完工程度)
额 额 额 额 金额的差额
预计将于 2023
年 10 月完成工
年产 30 万 年产 30 万 程建设后进行
材料项目 材料项目 试生产准备,于
正式实现投产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425.56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
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415.97 万元和公司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手续费等 9.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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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项目满负荷
年产 30 万吨乙烯基新材 生产后,年
料项目 均净利润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尚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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