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33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广聚”
或“债务人”),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
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芜湖广聚提供 0.00 万元(不含本
次担保)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因办理融资业务,芜湖广聚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
或“债权人”)签订了本金为 9,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
(包括附件及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芜湖广聚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与华润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盛宇运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华润租赁
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以芜湖广聚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
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12、临 2023-016、2023-022)。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芜湖广聚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
实现营业收入 1,623.87 万元,净利润 302.5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芜湖广聚资产总额 13,112.49 万元,负债总额
月实现营业收入 662.03 万元,净利润 34.5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基于主合同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租前息(若有)、手续费、租赁保
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金
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主合
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时,债务人应当支付、返还、赔偿
债权人的全部款项;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
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支付前述款项所
涉及的全部税费。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如为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解除、被撤销或认定无效,则保证期间为因主合同解除、被撤销或
认定无效而另行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满足全资子公司
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
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
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
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6.4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41.6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
保;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6.47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41.63%,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