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3-064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
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 供担保 额
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6.5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智慧城市”)的担保额度为31亿元。具体内容请详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近日,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玉禾田智慧城市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同时,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全资子公司玉禾田智慧城市股
东会决议通过,玉禾田智慧城市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简介
被担保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3058C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程先森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航城大道华丰国际机器人产业园C栋
C31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消杀除四害、
白蚁防治、环保工程,清洁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领取相关资质证
书后方可经营);园林绿化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汽车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垃圾分类项目运营管理,垃圾分类技术咨询与开发服务;垃圾中
转站的设计和技术开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发;水域垃圾清理;冰雪清除、
运输服务及冰雪消纳场管理;公厕管理服务;室内外空气环境治理;市政设施维
护;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货物运输;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
消毒;RDF技术、厌氧生物制沼技术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处理及相关环保设备制造、运营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6,934.23 201,352.50
负债总额 151,530.21 129,888.01
净资产 85,404.02 71,464.48
项目 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5,882.55 209,851.37
利润总额 16,618.26 24,528.27
净利润 13,429.61 19,794.22
(二)被担保方关于额度使用基本情况表
经审批 截至目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剩余担
担保方 的担保 前担保 是否
最近一期 使用担保 保额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额度 余额 关联
资产负债 额度(亿 (亿
例 (亿 (亿 担保
率 元) 元)
元) 元)
玉禾田
深圳玉禾田
环境发
智慧城市运
展集团 100% 63.95% 31 4.77 2.00 26.23 否
营集团有限
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现将合同一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动资金借款合同》、《贸易融资及保函协议》以及根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
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
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
确定。
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预计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玉禾田智慧城市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现将合同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金借款合同》、《贸易融资及保函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
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
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
确定。
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该笔担保已经玉禾田智慧城市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 为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
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同》;
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