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4 日以专人送出、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淑春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编制
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编制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
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
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
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
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