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8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
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因情况特殊,经全
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公司董事共 9 人,参加本
次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 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全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 元/股(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区间约为 66.6667 万股至 133.3333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区间为
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
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时机、回购
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各项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
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
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