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公司调减 2023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关事项,并审核相关
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上限为前次募集资金
总额的 30%,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及监管政策,将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及其审议
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