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9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417,467,045 股的 0.24%;本次归属人数为 348 人。
通日为 2023 年 9 月 20 日。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总量为 1,555.000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530.5103 万
股的 3.7442%,其中:首次授予 1,274.790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
总数的 81.9801%,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530.5103 万股的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530.5103 万股的 0.6747%。
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首次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的 60
个月内分五期归属激励对象,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
属的条件。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四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五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
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预留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四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
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
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
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1-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2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2021-2022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2021-2023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87亿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4年 2021-2024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41亿元。
第五个归属期 2025年 2021-2025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21亿元。
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 2021-2022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
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 2021-2023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87亿元。
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2024年 2021-2024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41亿元。
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2025年 2021-2025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21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在各归属期未能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则该期激励对象对应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核
指标,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激励
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激励
对象职务性质的不同,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票数量。
具体如下:
①绩效考核以等级或 10 分制为考核结果的员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 B/8(含)-9 分
A/A+/9 分及以上 C/8 分(不含)以下
(不含)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5% 0
②绩效考核以目标达成率为考核结果的员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 100%或 90(含)-100% 85(含)-90% 85%(不含)
以上 (不含) (不含) 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激励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
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或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未通过,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
废失效。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
果作为当期最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及子公司在职员工。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取消 2 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资格。经
过上述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555 万股
调整为 1,553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468 人调整为 46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1,274.79 万股调整为 1,272.79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为 280.21 万股,预留
比例为 18.04%,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确认 2021 年 9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 41.34 元/股调整为 41.09 元/股;并确定以 2022 年 9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80.21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1.0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授
予价格由 41.09 元/股调整为 41.02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6.904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395.2625
万股;因员工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合计 89.3275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归属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9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02.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6 名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0.1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 292.54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综上,首次授予部分作废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395.2625 万股。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5.7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因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未归属的 63.62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全部作废。综上,预留授予部分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3275 万股。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 484.59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总股本 415,388,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
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103,847,166.7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 41.34 元/股调整为 41.09 元/股;并确定以 2022 年 9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80.21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1.09 元/股。
(2)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毕,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417,467,0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7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9,222,693.1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 41.09 元/股调整为 41.02 元/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70 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169,040 股。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放弃其可归属的 150,200 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 348 名,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
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因此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
(二)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116.904万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37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
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
就情况说明如下: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 合归属条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符合归属
的;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
归属 对应考 务所(特殊普通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安排 核年度 合伙)出具的信会
第一个 师报字[2022]第
归属期 ZF10203 号《审计
第二个 2021-2022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0 报告》,公司 2021
归属期 亿元。
第三个 2021-2023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87 2,245,855,591.46
归属期 亿元。
第四个 2021-2024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41 第一个业绩考核目
归属期 亿元。
第五个 2021-2025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21
归属期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四)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 2021 年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度绩效考核情况:
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激励1、365 名激励对象
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 2021 年绩效考核结
据激励对象职务性质的不同,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果 : 100% 或 以
属的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上,个人层面归属
①绩效考核以等级或 10 分制为考核结果的员工 比例 10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2021 年绩效考核结
考核等级 果 : 90 ( 含 ) -
B/8(含)-9 分 C/8 分(不含) 100% ( 不 含 ) ,
A/A+/9 分及以上
(不含) 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 3 、 3 名 激励 对象
属比例
果:85(含)-90%
②绩效考核以目标达成率为考核结果的员工 (不含),个人层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面归属比例 85%;
考核等级 100% 85(含)- 85%(不
或以上 90%(不含) 含)以下
(不含) 果:85%(不含)
个人层面归 以下,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属比例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5 、首 次授予 部分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限 制 性 股票 的 95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议通过,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激励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 原因离职,已不符
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股 合激励条件。
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
格或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未通过,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
岗位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为当期最终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及子公司在职员工。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6.904 万股。根据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统一为符合条件的 370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因员工离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 395.26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
废。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获授的限制 本次归属 归属数量占获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数量 的限制性股票数
(万股) (万股) 量的百分比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持股 5%以上股东等
董事长、总经理、首
席执行官
董事、资深副总裁兼
首席运营官
JIABING 董事、资深副总裁兼
首席科学家
(王家炳)
董事、副总裁兼
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兼
董事长办公室主任 2
LI LILY YING 副总裁
(李盈) (外籍员工)
HONG LAN 副总裁
(兰宏) (外籍员工)
FUQIANG 副总裁兼
(刘福强) (外籍员工)
WENXIN 免疫学高级总监
(外籍员工)
(徐汶新)
董事长助理
(实际控制人亲属)
小计 446 33.9 7.6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40 人)
小计 724.19 67.984 9.39%
实际归属合计(348 人) 1,170.193 101.8844 8.71%
注:1、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副总裁蔡万裕先生被聘任为公司资深副总裁,同时被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书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
万股限制性股票。
股限制性股票,不包括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可归属的 15.02 万股股限制性股票
(其中 18 名“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放弃归属 4.32 万股股限制性
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限售期。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贝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具
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规定。
五、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166 号),审验了公司截
至 2023 年 9 月 4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9 月 4
日止,公司本次股票激励实际由 348 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 1,018,840 股,每股
新增股本人民币壹佰零壹万捌仟捌佰肆拾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肆
仟零柒拾柒万叁仟玖佰柒拾陆元捌角,增加后股本为 418,485,885.00 元。截至
股本为人民币 418,485,885.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新增(股) 本次变动后(股)
股份数量 417,467,045 1,018,840 418,485,885
注: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
果为准。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
化。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018,840 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由 417,467,045 股增
加至 418,485,885 股(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
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相关
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九、备查文件
属条件成就、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授予
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