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海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诺”)因买卖合同纠纷及代理进出口合
同纠纷,将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迈科”)、深圳迈
科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迈科”)及何金碧列为被申请人向厦门仲裁委
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根据仲裁主体不同,公司共分为四起案件申请仲裁,并已依
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依据厦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部分裁决书》,公司申请
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3-7、2023-41 号公告以及相关定期报告。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诺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四份《裁决
书》(厦仲裁字 20230066 号-20230069 号)。厦门仲裁委员会结合前期《部分裁
决书》执行结果,作出裁决如下:
圳迈科签订的两份《电解铜采购合同》;
用、律师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财产保全费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本次裁决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将视本事项后续
进展而定,本次仲裁事项的最终利润影响以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厦门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