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和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8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林勋亮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刚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