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3-11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2023 年 9 月 13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以自有资金人民币约 2,008.22
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共计 720,000 股,约占截至
●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含当日)起的
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 A 股及/或 H 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发行股份总数的 2%(含本次增持,且滚动 12 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
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增持
本公司股份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日本公司已发行 A 股股份总数<即 2,120,216,111 股>的 0.03%和已发行股份总数<即
简称“本次增持”)。
本 次 增 持 前 , 复 星 高科 技 持 有 本 公 司 957,129,455 股 股 份 ( 其中 : A 股
股份总数的 35.82%;本次增持后,复星高科技持有本公司 957,849,455 股股份(其
中:A 股 886,315,955 股、H 股 71,533,500 股),约占截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5.85%。
二、本次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A 股及/或 H 股。
(三)增持方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方式。
(四)增持金额及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含当日)起的
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 A 股及/或 H 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含本次增持,且滚动 12 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具体增持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增持股份
类别、数量及金额)将视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股价走势确定。
由于本公司同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控股股东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须遵守两地市场之规则要求,故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
本次增持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自 2023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含首尾两
日)。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本公司发生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
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相关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
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
四、其他说明
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有关规定。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公司收
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