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 331 号中金国际广场 A 楼 8 层大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3.07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陈启伟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刘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现场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
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表了见证意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爽女士和独立董事王悦女士均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程峰先生正在接
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吴晓晖先生因无法直接取
得联系,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监事会主席刘可女士和监事陈贤女士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和陈榕先生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54,369,139 99.9698 167,400 0.0302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
议案序 席会议有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号 表决权的比
例(%)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号
权的比例(%)
选举周钧明先生为公司 554,310,439 99.9592
独立董事
选举钱翊樑先生为公司 554,310,439 99.9592
独立董事
选举袁华刚先生为公司 554,310,439 99.9592
独立董事
得票数占出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号
表决权的比
例(%)
是
代表监事
是
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酬标准的议案
司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
司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
司独立董事
司独立董事
司独立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第 2、 3、4 项议案系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分别采用
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欧龙、游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
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