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授予安排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
激励对象中的人员。
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不存在《管理办法》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
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
票的情形,本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9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