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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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医药”、“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666.6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审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3〕1254 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
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1,666.6667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
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
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67.8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2.6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9月8日
(T-4日)发布的“M73研究和试验发展”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9.85倍,
超出幅度约为76.21%;高于可比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4.19倍,超出幅度约为19.03%,存在未来发行人
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
                     -1-
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
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
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82.20 元/股(不含 82.20 元/股)的配售
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2.20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500 万股的配售对象
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2.20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5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
为 2023 年 9 月 8 日 14:29:14:035 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
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37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84 个配售
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0,92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
购数量总和 3,063,800 万股的 1.009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
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7.8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
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9 月 1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9 月 14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
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
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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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定向配售。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的初始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1)39.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4.3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52.6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5.8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2023 年),万邦医药所属行业为“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截至
市盈率为 29.85 倍。
  本次发行价格 67.8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2.6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8
                      -3-
     日(T-4 日)发布的“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9.85
     倍,超出幅度约为 76.21%;高于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4.19 倍,超出幅度约为 19.03%,存在未
     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
     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 2023 年 9 月 8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股票     2022 年扣非     2022 年扣     对应的 2022 年     对应的 2022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元       前 EPS(元/     非后 EPS      扣非前静态市盈        扣非后静态市盈
                      /股)          股)        (元/股)         率(倍)           率(倍)
                      平均值                                       38.38          44.19
       数据来源:iFind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扣非前/后 EPS=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百花医药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均为负数,博济医药市盈率
     为极值,均未纳入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如下: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增长率较高,成长性较好
     和 26,078.10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 36.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927.17 万元、7,253.19 万元和 8,602.65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
     展和业务范围的不断延伸,未来业务合同数量和金额将会继续增长,具备较强的
     持续盈利能力。
            ②市场空间广阔,行业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增长
            公司核心业务主要应用于仿制药,仿制药能够降低药品价格,改善民生福祉,
     减少医保支出,因此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在可预见的未来具有确定性和持续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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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公司业务拥有广阔市场空间。根据 CDE 发布的《创新药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
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未来创新药也会产生生物等效性研究的需求,带
动生物等效性研究市场持续增长。
   根据资产信息网数据,2022 年中国仿制药市场规模将超过 9,000 亿元,仿制
药的研发仍然大有可为,尤其高质量、高端仿制药的开发难度往往更大,资金投
入更多,制药企业更加需要借助医药研发企业的力量,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外包服
务市场的发展,将带动公司主营业生物等效性研究和药学研究业务规模的进一步
增长。
   ③研发投入持续增长,技术实力先进,核心业务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
   首先,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长。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次,技术人员占比高。2021 年末公司技术人员占比达到 86.84%,超过同行业可
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82.67%,2022 年末,公司技术人员团队达到 285 人,占总人
数比例达到 87.16%,研发储备力量较强;第三,核心技术体系完备,具备规模
效应和协同效应。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已涵盖仿制药药学研究和生物等效性研究,
各环节相互支撑,具有良好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第四,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
研发成果。公司自 2015 年“722 临床试验核查”政策发布以来,公司累计承接药
学研究服务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服务项目超过 500 项,完成方法开发药物种类百余
种,涉及口服固体制剂、外用制剂、注射剂、眼用制剂等多个品类。其中,成功
获取受理号 195 个,通过国家局现场核查或免核查 93 次,成功获批 88 个。在生
物等效性研究领域试验数量占 BE 试验备案总量的 9.77%,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
者数量为 29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7,055 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
象总数的 94.51%,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890,300 万股,约占剔除无效
报价后申购总量的 94.34%,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 2,425.43 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万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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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5)《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
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
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 67.88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
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
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
低值(75.7287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
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13,133.34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10,703.25 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102,430.09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
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6-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购。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T+2 日)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
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9 月 1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
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网下投资者或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
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7-
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
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一、(五)回拨机制”。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上述
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8-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
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
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
重启发行。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
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
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
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
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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