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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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
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愈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可立
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
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6.91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8名激
励对象授予2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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