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综合考虑多
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
持续发展。董事会就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
存托凭证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吕先锫 陈祥贵 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