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 兆易创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
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
心,稳定公司股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和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万元,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
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兆易创新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