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60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五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或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晋清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秘、证代、
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懋(厦门)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懋(厦门)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68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人民币 105,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105
万手(1,050 万张)。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3 年 9 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9 月 20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4.1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13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13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公司现有总股本 325,281,052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2,112,200 股后,
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323,168,852 股。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13 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14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
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 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华懋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13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华懋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249 元面值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3249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
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
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
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
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
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公司现有总股本 325,281,052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2,112,200 股后,
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323,168,852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
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05 万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懋(厦门)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68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的注册申请。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
项存储和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人、相应拟开户银行在募集资金到
账后一个月内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