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
于2023年9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张子燕先生、周中胜先生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由与会
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马晓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
基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