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元律师?ó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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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元律师?ó所
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p限公?
法律意见书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p限公?
湖南启元律师?ó所?以Q简称<本所=?受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p限
公??以Q简称<公?=?委托,对公?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Q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场见证,并y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以Q简称<:公
?法;=?1:P市公?股东大会规则;?以Q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
国?行法律1法规1规章和规?性文件以及: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p限公
?章程;?以Q简称<:公?章程;=?的相关规定,出x本法律意见书2
为出x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ó标准1道德规?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场见证,
并x查和验证了公?提供的P本次股东大会p关的文件1资料和?实2
本所出x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向本所保证?公?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x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W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实和资料均
已向本所披露?公?向本所提供的所p资料和信息均真实1准确1完整,O`在
任何虚假记载1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p资料P的签_和/或印章均是真实1
p效的,p关副本或复印件Pl本或原件一?2
本法律意见书仅y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1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1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p效性发表
意见,并O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w所述?实或数据的真实性1准
确性1完整性或合法性1p效性发表意见2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意公?按照p关规定
将本法律意见书P本次股东大会w他文件一并公告2未经本所书面\意,本法意
见书O得用于w他任何目的或用途2
一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开公?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p限公?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Q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1时间1地点1议案1出席人员和会议登记办法等
内容,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9 o 6 日2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o 11
日P午 9:15 ó 2023 年 9 o 11 日Q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o 11 日P午 9:15-9:25,9:30-11:30 和Q午 13:00-15:002
本次股东大会?场会议于 2023 年 9 o 11 日 10:00 在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
道 1355 ÷国际科技园 1 期 134 单元哈佛会议室召开,会议时间1地点1议案P
:股东大会通知;一?2
据m,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1召开程序符合:公?法;1: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章程;的相关规定2
?1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章程;的规定2
会股权登记日公?股票交易结束时k的股东]册,以及公?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人员的股票账户t1身份证明文件1相关股东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P海
证券信息p限公?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提供给公?的网络投票统计
结果,并经本所律师的x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p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42,821,585 股,s公?股份总数的
w中,参ò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p表决权股份数合计 20,710,385 股,s公?
股份总数的 25.8880%,w股东资格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2
w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2
据m,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1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法;1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章程;的相关规定2
O1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列全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场会议进行了记]投票表决,并由本所律师P公?
股东代表1监?共\计票和监票2\时就相关议案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投
票进行了单独计票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使用部V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意 42,821,585 股,s出席会议p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s出席会议p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s出席会议p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w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意 9,389,825 股,s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p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s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p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s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p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据m,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1表决结果符合:公?法;1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章程;的相关规定2
四1 结论意见
综P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1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1表决程序符合:公?法;1:股东大会规则;及:公?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1p效2
本法律意见书l本一式贰份,均交公?使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