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3-039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 年 9 月 8 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77,3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978,548,805 股的比例为 0.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3.69 元/股,最
低价为 53.4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43,763.00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
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个 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回购公司股份 7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78,548,805 股的比例为 0.008%,回购成交
的 最 高 价 为 53.69 元 / 股 , 最 低 价 为 53.44 元 / 股 ,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