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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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取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3202%,行权价格为 24.355 元/份(调整
     后);
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9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根据实际情况,本次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含)
至 2024 年 9 月 2 日(含);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并
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现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6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 1.485 万股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15 万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
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具了《关于广东和
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
意见书》。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和
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价格由 34.617 元/股调整为 34.415 元/股,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0.747 元/股调整为 20.545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锦天城律师出具了《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
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调
整的法律意见书》。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日及其
授予价格,同意以 2022 年 6 月 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象授予 30.343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6.7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锦天城律师出具了
《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和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鉴于原 72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72 名变更为 66 名,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0.3425 万股变更为 30.0135 万股。除此以外,本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锦天城律师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 21 名激励对象(其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5,337 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股票期权 193,563 份;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9,240 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
股票期权 18,760 份)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
量、回购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锦天
城律师出具了《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
为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
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因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002092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31637 元(含税)。同意对
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 1,919,731 份调整为 2,688,025 份,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数量由 590,605 份调整为 826,970 份。
   上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锦天城律师出具了专
项的法律意见书。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及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上述事宜,锦天城律师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
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事项暨回购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9 月 3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9 月 2 日届满。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不适当人选;                          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离职而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的相关权益已经完
     管理人员情形的;                        尚待注销。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999,274,330.24元 , 较2020
     不低于 70%                         年营业收入增长102.04%,公
                                               司业绩指标符合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权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2022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                    年度绩效情况进行了考核,均
    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                    达到标准系数1.0,考评结果
    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                    为优秀。
    行权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比例。激励对象
    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
    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评价标准(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
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
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70 名激励对象中,在 2021 年有
前述 3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15 万份。在
日完成回购注销前述 19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股票
期权 19.3563 万份。截至 2023 年 9 月 2 日,尚有新增 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待完成注销 7.1907 万份股票期权。
    因此,本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5 人,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 89.6255 万份,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119.5002 万份。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若在本
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实施完成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2092股,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31637元(含税)。此次调整后,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4.415元/股调整为24.355元/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919,731调整为2,688,025份。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月 15 日(含)至 2024 年 9 月 2 日(含)
权数量占首次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 30%。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145
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9.6255 万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3202%。
具体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     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权数量(万份)       数量(万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员工(145 人)
  注:1、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完成向 17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46.426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
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经注销前述 3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15 万份。在 2022 年有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27 日完成注销前述 19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5,337 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股票期权 193,563 份;截至 2023
年 9 月 2 日,公司新增 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注销前述 3 名离职
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股票期权 7.1907 万份。
  因此,本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5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
数量 89.6255 万份,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119.5002 万份。
据(2022 年权益分派为: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2092 股,向全体股东每
   本激励计划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
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期结束后,激励
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假设
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89.6255 万股,对公司基本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
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
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
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1)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
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本次股权激励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五、本次自主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 89.6255 万股,股本结构变
动将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1,228,236 32.59   91,228,236 32.48
  高管锁定股       69,398,879    24.79              69,398,879    24.71
 首发后限售股       20,559,218     7.34              20,559,218     7.3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70,139    0.45                1,270,139    0.4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714,547   67.41    896,255   189,610,802   67.52
三、总股本       279,942,783 100 896,255 280,839,038 100
  注:以上表格中实际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自主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其他说明
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因行权而导致的股份变动情
况等信息。
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
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七、备查文件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暨回购
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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